岗位职责:
一、房屋设施管理
1.负责住房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全所公有住房和集体宿舍的住宿安排、管理,收缴房租;
3.负责全所房改、经济适用房出售等项工作,包括购房申请登记、房价计算、收款、产权转移、“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等;
4.负责全所人防工程管理,以及防汛工作等;
5.负责公用家具的购置、管理和调配;
6.负责全所办公用房和地下空间的使用、调配、管理和维护;
7.负责全所房地产产权的登记、办证和管理。
二、安全保卫
1.组织审定全所的重点和要害部位,制定安全措施,监督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2.依靠群众做好“四防”(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
3.参与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4.负责制定来所视察的国家领导人和所内重大活动的安保方案,并做好安保工作;
5.负责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所内治安秩序,负责所内门卫、巡逻等护卫力量的配备、培训和管理;
6.负责办理工作证和门卡,负责审核临时来所人员身份,对外来施工队伍使用的房屋和场地进行监督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期间安全检查;
7.负责所内交通安全管理,对全所公用机动车以及出入高能所的其他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所职工交通安全教育,协助公安交通部门对违章人员和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8.负责技防设施和门禁系统管理;
9.负责射线装置、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请、核查,编制高能所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
10.负责全所放射性工作人员培训、体检,上岗证申请、核查,上报个人和环境辐射剂量监测结果;
11.负责办理放射源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转让、备案、借用手续,建立放射源台账定期检查在用放射源,负责源库技防、物防和人防管理;
12.负责从事有毒、有害工作人员保健标准的制定和审批,职工劳保用品标准的制定和审批;
13.负责对各单位在科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材料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联系处理;
14.组织对设备和人身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上报主管部门,参加工伤评定;
15.负责全所特种设备(起重机、场内机动车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登记、注销、定期检验,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16.组织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考核,操作证的申请、审核;
17.负责全所建筑的电检、消检工作,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通道;
18.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以及改变用途建筑的消防设计、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审查,办理消防施工和验收手续;
19.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对内部嫌疑案件、线索的调查;协助地方公安机关侦破刑事和治安案件;查处治安伤害事件;
20.做好稳定工作。
三、公共服务
1.负责公用车辆的管理、维修养护及其相关工作;
2.负责提供车辆服务,协助科研、管理等部门组织好各类运输工作;
3.负责全所公费医疗事务的管理工作,为全所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提供基本门诊医疗服务;
4.负责职工食堂日常管理工作,为高能所职工、学生提供基本的餐饮服务;
5.负责所内机要文件及各类急件、信函的转取、专送和交换等工作,为全所提供复印、装订、刻字、燃气灶具维修等项服务。
6.负责学生及单身职工宿舍的管理工作,负责楼内各种设施的报修及环境设施的监督管理;
7.负责全所体育场所及设施、职工俱乐部的开放、管理、维护工作。
四、公共设施运行与维护
1.负责为高能所及周边单位供暖、供汽设备维护检修工作,负责供暖、供汽地下管道系统维护、检修工作,负责工作区(不包括对撞机各厅)及全所住宅采暖管道入户维护、检修工作;
2.负责全所(对撞机区域除外)空调室外管道及末端装置的维护保养及检修工作;
3.负责高能所加压泵房、二次加压泵房、深井泵房、污水泵房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维修工作,保证供水;
4.负责全所上下水室外管网、用水设施、卫生洁具的维护维修工作;
5.负责热力站、加压泵房、50#站、西区及塔楼等5座二级降压站高低压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巡视检查、倒闸操作和年度预试检修等工作,负责浴池的运行与维修工作;
6.负责全所(对撞机各厅除外)低压供电线路、科研办公用电设备、照明器具及路灯的维护检修工作,负责全所住宅公共用电设施的维护检修工作;
7.负责住5、住6、26#楼、27#楼、28#楼及主楼等14部电梯的安全运行、维护保养、年度检验及大修整改等工作;
8.负责全所电话通讯及通讯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与电话相关的各项管理业务;
9.负责全所范围内公用设施用水、用电的节能管理工作,宣贯国家节能政策,负责全所各项节能措施的制定、实施与监督。
10.负责制定全所水、暖、电、空调等设施的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物业管理
1.负责物业管理系统的建立与监管;
2.负责全所房屋、道路、构筑物等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工作;
3.负责高能所园区环境管理工作,并代表高能所作为甲方与承担这类物业任务的单位(公司)签订承包合同;
4.负责与“利用高能所固定资产经营”的公司签订经营合同,负责这些公司经营及服务成果的年度评估;
5.负责全所居民水、电、煤气、供暖等费用的收缴工作,负责转供户的各项收费工作;
6.负责全所单身职工、学生等临时户口的管理工作;
7.负责爱卫会、居委会等工作。
联系方式:
TEL:882359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