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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制
2014-12-18 | 浏览次数: | 【

  【人才遴选】 

  (一)学术带头人和核心骨干:承担江门中微子实验专项的课题级以上任务的负责人,或重要国际合作项目的负责人,或具有国内一流、国际较大影响的学术水平。 

  (二)骨干人才: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国内优秀科学家,一般要求承担中心任务的正高级职称科研人员,或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或达到相当水平的中青年研究人员,或在中心承担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 

  (三)年轻骨干和其他科研人员:具有很强的发展潜力和科研工作能力或深厚的研究工作积累。 

  【人事关系】 

  中心从院内单位聘用人员,应签订三方工作协议,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关系,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对选聘到中心工作的人员按本单位同等岗位人员进行管理,执行相同的各项人事政策。 

  中心从院外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在中心依托单位建立人事关系,并签订三方工作协议。 

  【岗位管理】 

  中心严格控制科研人员的数量,以中青年科研人员为主体。其中,核心骨干20人左右,骨干人才50~100人。 

  中心科技支撑人员不超过一线科研人员总数的20%,是与中心科研密切相关的实验平台和分析方法的优秀研发人员。 

  中心专职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 

  【岗位晋升】 

  中心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主开展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工作人员岗位晋升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认可竞聘结果,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并记入个人人事档案。 

  【考核评价】 

  中心对科研人员进行与中心考评同步的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实行末位淘汰制,进行岗位调整和流动,依托和共建单位认同考核结果。 

  【薪酬福利】 

  中心人员的薪酬待遇实行人才津贴制,并报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备案。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各项薪酬待遇保留,由中心发放卓越岗位津贴。卓越岗位津贴发放标准根据聘用人员的岗位和对中心的贡献,由中心执委会确定,理事会审批后执行,经费由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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