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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能同步辐射光源用户管理规定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6-07-20  |  【打印】 【关闭】  |  浏览:
 

一、用户的权利和责任

1.用户申请课题并经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及其课题组成员即成为HEPS的注册用户;

2. 用户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发现伪造或冒用他人信息的行为,将取消其 HEPS 用户资格

3.用户有权参加HEPS组织的用户会和各类学术会议,有权获得HEPS的各种出版物(年报、简报、快报和成果汇编等),有权对HEPS的运行开放工作提出批评和质询;

4.用户必须遵守本规定和HEPS的其他规章制度,并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二、用户的培训

1.第一次到HEPS参加同步辐射实验的用户(以下简称新用户)必须事先阅读用户手册,并详细了解相关实验站设备操作规程;

2.新用户应在所安排的实验前一天来到HEPS,了解实验站装置情况并学习操作方法,完成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新用户在开展实验,须在线完成HEPS辐射安全教育和有关安全联锁装置操作及实验站装置操作的培训;

4.新用户在进行实验时,须有HEPS工作人员陪同,待用户较熟练掌握实验站装置的操作,并经实验站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独立操作;

5.用户课题组不得频繁更换实验人员,新的实验人员应有用户课题组中具备同步辐射实验经验的人员带领。

三、实验工作管理

1.建议用户在所安排实验机时的前一天到达HEPS,了解实验站状况,完成实验前的准备工作。京区用户可视情况掌握到达时间,但不应影响实验的正常交接与开展;实验站负责人发现用户无法按时完成实验准备,或准备工作不足以支持开展实验的,可立即取消用户实验机时;

3.用户在实验中发现仪器设备异常时应立即与实验站工作人员联系。因用户未严格执行用户手册、实验站设备操作规程等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应由用户予以赔偿;

4.用户在实验结束后,应认真填报“高能同步辐射光源实验记录表”。不认真填写的或者填写内容不属实者,将视情节轻重停止部分,直至全部实验机时的执行。

四、用户档案

HEPS用户办公室为每个用户建立用户档案。用户档案将为审批用户课题,特别是重点用户课题,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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