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能物理研究所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粒子天体物理中心明确如下招生规定:
1. 实行“双向选择制”:拟录取研究生需首先联系意向导师,经双方协商后确认导师;
2. 硕博连读生或直博生在选择导师时必须直接选报博士生导师,特别是硕博连读生不可在其硕士阶段选报硕士生导师;
3. 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只能招收一名硕博连读生或直博生;
4. 博士生导师招收研究生后,原则上须由该导师本人指导,使用本人名下课题经费,以免影响相关经费审计规定;
5. 副导师制度:硕士生导师可以担任博士研究生的副导师,协助博士生导师对博士研究生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