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科实习生的毕业设计,是研究人才培养的环节之一。已被录取为高能物理研究所研究生的本科生,提前入室与熟悉研究环境,有助于研究生的培养与论文研究。
为了适应未来实验物理研究的需要,更好地利用有限的住宿与办公资源,需进一步规范与加强本科实习生的管理工作。实验物理中心决定:制订与颁布《关
于本科实习生的管理规定》 ,并加以认真实施。
(1) 接收计划的申报与批准
每年 12 月份,课题组提交本科实习生的接收计划,经由研究生管理小组讨论与平衡。研究生管理小组将综合考虑经费来源、住宿与办公室资源等条件,提出本科实习生名单与人数的建议,制订年度的接收计划(草稿) ,报送室务会研究与批准。
(2) 拟录取的研究生
每年 11 月份,由导师提供当年高能物理所拟录取的研究生(含硕士生、硕博连读生)名单(含联系方式等信息) 。实验物理中心鼓励这些学生提前入室,参加本科生阶段的实习研究。这些学生的名单,应列入本科实习生的年度接收计划。
(3) 其它本科实习生
其它本科生的实习,也列入每年的年度接收计划。在该生毕业前一年的11 月份,由导师提出申请(学生名单与实习计划) 。
(4) 实习时间
为了保证完成预定的科研工作计划, 本科实习生在高能物理所的实习时间必须在两个月以上。
(5) 报到时间
本科实习生的报到时间是在每年春节长假之后。需提前报到者,应向研究生管理小组提出申请,并报送室务会批准。
(6) 医疗保险与身体检查
在高能所工作期间, 本科实习生在大学的的医疗保险等待遇必须继续得到保证,并由合作大学继续提供。此外,本科生在进室参加(放射性)工作之前,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放射性工作者的)体检,或由所在学校出具有效的(放射性工作者)身体健康合格证明。否则,将不予安排住宿和工作。
(7) 导师、课题与住宿的安排
按照年度接收计划入室的本科实习生, 将由研究生管理小组负责联系与落实导师与研究课题,安排与提供住宿与办公室。
(8) 津贴
本科生在实验物理中心实习期间,给予一定的补贴。
(9) 有其它特殊情况,须经研究生管理小组,报室务会讨论决定。
2010 年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