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专业分会、地方学会、工作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努力造就千百万青年科技英才,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国梦”作出新贡献,根据《中国青年科技奖条例(试行)》(见附件1)规定,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
根据中国科协 “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会研究决定,在电子信息领域开展候选人推荐工作。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可推荐电子信息领域的候选人1名。
三、推荐材料报送的要求
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候选人不得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渠道推荐参加评审。
书面材料包括:《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2)、附件材料各一份。附件材料请装订成册,内容包括:
1. 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 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 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 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 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 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 其他材料。
请于2013年8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寄送中国电子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学会将组织专家评议确定向中国科协推荐的人选。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思羽 曹玉红
电话:(010)68283460 68285100
传真:(010)68283461
电子邮件:etst@cie-info.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3号(100043)
中础大厦西配楼一层奖励办
(中国电子学会临时办公地点)
附件:
1.中国青年科技奖条例
2. 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样表)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