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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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和民主管理
文章来源:  2009-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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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群众参加决策和管理、监督干部的权利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的基本任务是:“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协调企业内部矛盾,保证完成国家计划和各项任务,办好社会主义企业。”
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根据国家的政策法令及计划要求,行使下列职权: ①讨论审议厂长的工作报告、生产建设计划、财政预决算,以及重大挖潜革新改革方案和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②讨论决定企业劳动保护措施、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的使用,以及职工奖惩办法,职工住宅分配方案等有关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 ③讨论通过企业体制改革事项、工资调整方案、职工培训计划和全厂性的重要规章制度。 ④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工作一贯努力并卓有成绩的干部,提请上级机关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特殊贡献的干部,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提职、晋级。对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干部,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批评、处分或罢免;对严重失职和违法乱纪干部,建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政法机关严肃处理。 ⑤根据企业主管机关的部署,选举企业行政领导人员。
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职工代表的权利是: ①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②有权参加检查企业内有关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有权参加对企业领导人员的质询。 ③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而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④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职工代表的义务是: ①模范地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指令,严格地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②积极宣传和带头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③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群众意见。 ④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⑤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带领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⑥帮助、教育和督促不遵守厂规厂纪、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自觉地改正缺点、错误。
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1、建立常任制的主席团。其成员包括工人、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常任主席团的职责一般是:审议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提案,提请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主持召开职代会;在闭会期间,遇有需要及时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召集职工代表团(组)长和有关职工代表参加的代表会议。不设常任主席团的,上述主席团的职责由工会委员会承担。
2、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委员会或小组。主要任务是:对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搜集、核实有关提案;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专门工作委员会有生产经营、提案审查、分房工作、职工子女就业等。企业专门工作委员会的设立,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3、以车间、科室为单位组成职工代表团(组),代表团(组)选出团(组)长,负责组织本团(组)职工代表参加的民主管理活动。
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工会应对企业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开好职代会的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召开职代会的筹备工作;协助主席团组织好大会期间的职工代表的活动;组织职工代表团(组)和各专门委员会或小组在大会闭会后的经常活动;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大会提案;培训职工代表,提高他们的素质;受理职工群众的申诉,支持职工和职工代表行使正当的民主权利;办理职代会或常任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职工代表大会和厂长的关系职工代表大会同厂长的关系是民主管理同集中领导的关系,也是互相依存,互相制约的关系。他们的目标和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办好企业,搞好生产。厂长是企业行政领导人,是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的指挥者,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必须由厂长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全面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群众民主管理,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必须由职工代表大会参加决策。厂长要依靠职工代表大会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才能搞好集中领导,实现企业目标。因此,职工代表大会和厂长应当互相依靠、互相支持。厂长要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负责执行和管理职代会有关企业生产、行政方面的决议和提案,接受职代会的监督。职代会要支持厂长行使职权,维护生产指挥系统的高度权威,不断提高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的关系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接受党的领导。党委依靠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使职工代表和群众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由与纪律的关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党委对职代会的领导不能是包办代替。党不能代替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党委对职代会的领导主要是思想政治领导。具体是: ① 支持职工群众当家作主,保障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规定的权力;② 向职工代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职工正确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③ 讨论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报告和决议,提出原则性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中党员的工作,实现党委的正确意图;④ 教育党员和干部积极参加和支持职代会的工作,模范执行职代会的决议;⑤ 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职代会的决议,协调职代会同企业行政和企业其他部门的关系;⑥领导和支持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做好职代会工作机构的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的关系职工代表大会是代表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工会是工人阶级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它们都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都在党的领导下维护职工的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为搞好民主管理和职代会的工作,基层工会要抓好三个环节的工作。一是教育工作,就是在党委的领导下,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职工提高主人翁的意识和当家作主的自觉性,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二是组织工作,建立和健全各种民主管理的组织和制度,做好职代会的筹备、贯彻落实大会决议等一系列组织工作。三是维护工作,工会要勇于同侵犯、压制职工民主权利的官僚主义和无政府主义行为进行坚决斗争。
为避免职代会和工会的机构重叠,工作重复,职代会闭会后的日常工作,职代会的组织机构,如各种专门委员会,可以和工会的工作委员会适当合并。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是指职代会即将开会时发动群众对企业管理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提案应包括提案内容、提出提案的理由、解决问题的办法,每项提案都要写明提案人及其所在单位等。
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是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内容。提案的处理步骤一般是:首先由车间代表团对群众提出的提案进行初步审查,凡属车间职权范围内的问题,由本车间负责处理。对明显不符合政策原则的问题,要对提案人作宣传解释工作。其余提案则要整理上报职代会负责处理提案的工作部门研究处理。其次,负责提案处理的工作部门,要对各代表团(组)送来的提案进行分类整理,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有的送交有关部门(党政工团)处理;有的则由职代会直接负责处理。应当解决的问题要订出计划逐步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向提案人说明情况,做到件件有交待。对于提案中有较大价值的合理化建议,可建议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奖励。此外,凡是确定应当解决的提案,负责解决的部门要做出解决的计划,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要组织职工代表定期进行检查,并在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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