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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子学与核探测技术学术年会优秀论文评选条例
 
为了培养和激励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和进取精神,为发展我国核电子学与核探测技术事业作出更大贡献,核电子学与核探测技术分会在每两年一次的学术年会上,举办一次青年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此项活动是学会团结广大青年工作者,推荐、选拔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重要措施。

评选活动是一项严肃的、重要的学会工作,在学会常务理事会领导下由秘书组具体组织进行。评选活动要充分依靠各理事单位和广大会员,努力保证评选工作的科学性、群众性和公正性。 

一、征文范围:

1. 从事核电子学与核探测技术(包括核电子学、核医学电子学、核仪器、计算机、抗辐射电子学与电磁脉冲、核技术与公共安全、核监测、探测器)工作的35岁以下(特殊情况下经评委会批准可适当放宽)青年科研人员。

2. 申请截止日期以前,已正式发表的论文或已接受发表的研究成果。

3. 申请人应为申报论文的主要贡献者,且申请人及申报论文的第一单位为国内单位。

二、申报手续:

1. 由申请人填写《申请—推荐表》中的有关栏目。

2. 由申请人工作单位的学术负责人填写《申请—推荐表》中的推荐意见一栏,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尚待发表的论文和研究成果另需申报单位两名专家分别填写专家评阅意见表。

3. 申请人将申报论文一式3份、申请—推荐表及所需之两位专家评阅意见表(已正式发表的论文不必填写此表)各一式3份,寄送学会秘书处。

三、评选安排:

1. 学会秘书处对申请人和所申报的论文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申报论文的专业内容,组织专家初评。

2. 学会秘书处将初评结果通知到每一位初评入围论文的作者。未入围论文因人力原因一律不退,敬请原谅。

3. 入围论文作者按学会秘书处规定的统一格式、规定的份数,将论文寄到学会秘书处。

4. 由入围论文作者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年会上做报告、答辩,经终评委员会成员无记名投票决定奖励等级。

5. 评选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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