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4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开始实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35号)的要求,现发布高能同步辐射光源(HEPS)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高能同步辐射光源。
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建设规模:建设一台电子能量为6GeV、发射度为0.06nm·rad的高性能高能同步辐射光源。包括:高能、小发射度的电子储存环以及相应的直线加速器、增强器、输运线、光束线站及其相应的配套设施。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北京市怀柔区怀柔新城11街区、中关村怀柔园北端,占地面积约为644850m2。
建设时间:计划于2018年底开始工程建设,拟于2025年年中建成、出束及试运行。
投资总额:工程投资总额约48.68亿元,国家投资。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受高能物理研究所的委托,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承担高能物理研究所高能同步辐射光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任务,具体工作程序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 2.1-20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的要求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
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场址选择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目的在于,根据拟选场址周围的环境资料,特别是关于场址周围区域人口分布、工业交通状况、自然资源与生态、气象、水文以及地质地震等资料,结合同步光源的设计参数,对同步光源建设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通过场址与周围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同步光源项目场址的适宜性,并根据场址的主要环境特征,对工程设计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要求。
作为支撑多个学科前沿研究的平台,本项目服务于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的战略性领域和方向的突破性科技创新需求,包括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等。同时,为在众多基础科学的前沿开展更灵敏、更精细、更快、更复杂和更接近实际工作环境的科学研究提供适应调控时代要求的前所未有的实验平台,支撑科学研究更精细地以空间、时间、能量三个维度,从分子、原子、电子、自旋的水平认识物质(包括生命物质和非生命物质),进而实现多层次、多尺度的物质调控,为国家解决在资源、能源、环境、人口和健康诸多领域面临的日益严峻的挑战提供科学基础。
世界上正在运行的同步光源主要有欧洲同步辐射光源、阿贡国家实验室的先进光子源设施、日本大型同步辐射光源、英国Diamond、上海光源、德国正负电子串联环形加速器。电子束最高能量达8GeV。
世界上已建成的同步辐射光源均已安全运行多年,未发生设施运行对人员、大气、水体、土壤产生过量辐射的事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高能同步辐射光源的了解程度;
公众对高能同步辐射光源建设的态度;
高能同步辐射光源项目建设与运行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高能同步辐射光源项目应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高能同步辐射光源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通讯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乙,邮编: 100049
联系人:王庆斌,联系电话: 010-88235899 传真: 010-88235967
电子邮箱: qbwang@ihep.ac.cn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国环评证甲字第1059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145号,邮政编码:101149
联系人:高洁,联系电话:010-51674451,传真:010-51674888
电子邮箱:gaoj_2000@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告期限:2017年11月14日至27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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