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规则
1. 凭本人借书证借阅。
2. 未办理借阅手续,书、刊、资料等文献一律不得携带出馆。
3. 来馆人员应保持馆内安静,请勿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4. 每个借书证限借书刊20册,借期60天;资料4册,借期30天;现刊6册,借期7天。
5. 读者所借书刊、资料,我馆根据需要可以催回或暂时调回馆内。
6. 读者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所借书刊、资料,以保证文献的正常流通。
在无人预借的情况下,图书可办理续借(不限次数),期限30天。期刊、资料不续借。
7. 出国期限超过两个月以上,离所前应还清所借书、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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