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物理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能处、研究室(中心)、公司及工厂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 12月21日党委书记、所长与各单位支部书记和处长、研究室(中心)主任、公司经理、厂长郑重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在责任书正式签订前,党委召开了党支部书记会议,会上王焕玉书记宣布了与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的决定,潘卫民副书记宣读了所党委《关于成立高能物理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决定》,并主持了签字仪式。到目前为止,王焕玉书记和陈和生所长已经与21个单位的支部书记和行政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尚有2个单位未签订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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