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顺利完成2012年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
每年的1月至3月,是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时间段。随着收入的不断提高,我所每年收入达到并超过12万元的人数在逐年递增。
2012年,高能所共有339名职工需要进行纳税申报。财务处报税人员不厌其烦,根据名单逐一发送邮件通知。对职工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给予耐心细致解答,并对其中自行报税有困难和因工作繁忙错过申报时间的70多名职工进行了补救性申报,同时打印回执发到职工手中。财务处细致周到的工作和服务科研,以人为本的工作作风受到了广大申报职工的认同和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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