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所召开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培训会
1月17日,高能所召开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培训会,对中央两项法规和我院要求进行贯彻落实,部署开展高能所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对填报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纪委书记魏龙、党委副书记罗小安出席会议,所中层干部及相关人员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人力资源处处长何会林强调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请填报人员要准确把握两项法规的主要精神和具体要求,认真做好填报工作,避免漏报、瞒报问题。
人力资源处副处长刘燕传达了我院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对相关政策、填报要点、时间节点等进行了说明,梳理总结了填报中的常见问题,提醒填报人员提高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思想认识,掌握政策要点和注意事项,如实填报。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遵纪守规、廉洁从政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对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高能所党委始终把贯彻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所党委领导下,人力资源处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有关事项工作,将部署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填报人,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推动两项法规落到实处。在填报、录入、汇总等工作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证数据信息安全,确保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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