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所被评为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
6月10日,高能所获颁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试点证书”,成为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
在2014年度北京市专利试点工作中,高能所在市知识产权局及区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落实各项知识产权规章制度,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通过签订《知识产权协议》等方式提高全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高能所-东莞中子科学中心签订的《知识产权归属协议》,明确CSNS人员创造的知识产权归属,促进了东莞分部知识产权工作的顺利开展。该协议的签订促进人员素质的提高,培养了一批具备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2014年高能所共申请知识产权(中国专利、外国专利、软件著作权)82项,获得授权39项,兑现2013年授权的知识产权奖励22.2万元。高能所经过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有效提高了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并于2015年初顺利通过市知识产权局组织的验收。获得专利试点证书的单位,可享受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资助政策及其他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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