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组织学习“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
6月27日,财务处全体人员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并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相关条例与最新的财务规章制度相结合,更加规范化了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报销办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财务处是掌握全所经费支出的关键部门,对科研经费支出起到重要的监督作用。通过学习,财务处全体人员对“提倡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等条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遵守和宣传新规定,例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把关,发挥财务的反腐“第一道关”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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